空气净化器新国标正式公布 明年3月1日实施

新风2015-09-15 17:55:33

空气净化器国标正式公布 明年3月1日实施

9月15日消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2015年第26号公告显示,GB/T18801-2015《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于2015年9月15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正式公布。该标准将替代此前GB/T18801-2008国家标准,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雾霾天气的加剧让室内外空气质量污染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推动了空气净化器市场快速发展。然而,也正是因为如此,市场上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并出现了严重的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无序竞争现象,直接导致消费者无法科学合理选择空气净化器。

2014年11月初,标准修订工作组经集体讨论通过,形成了《空气净化器》(征求意见稿)。国家标准委决定从11月21日起将该标准面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据悉,空气净化器2015新国标强调了洁净空气量和累计净化量两个指标,洁净空气量就是CADR值,用来衡量空气净化器的净化能力,而累计净化量则是指空气净化器工作过程中,洁净空气量衰减至初始值一半时累计去除污染物的总量,从使用寿命角度对空气净化器的性能进行了衡量。此外,在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型号表现上,新标准也做了明确规定,核心指标之一的CADR值必须在型号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