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26局委强力稳增长:一大波措施出台

楼盘特惠2015-10-13 15: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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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

       10月12日,郑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印发郑州市稳增长保态势近期重点事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以确保稳增长保态势重点事项有效落实,促进郑州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将近期重点任务一一指出,并将各重点任务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都罗列出来。其中,近期稳增长保态势的重点任务主要有十项,很多都与房地产有关。包括:(一)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债券支持,(二)抓好重大项目谋划和建设,(三)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进度,(四)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五)加快电网建设,(六)积极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七)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八)提升郑欧班列运营水平,(九)认真落实国务院年度经济体制改革意见,(十)加强与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新十年规划对接。

以下为文件原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郑州市稳增长保态势近期重点事项落实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稳增长保态势近期重点事项落实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9月30日

      郑州市稳增长保态势近期重点事项落实工作方案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增长保态势近期重点事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06号)要求,为确保稳增长保态势重点事项有效落实,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紧紧围绕打造大枢纽、发展大物流、培育大产业、建设以国际商都为特征的国家中心城市的“三大一中”战略定位,按照“抓改革创新、强投资开放、促结构转型、求民生改善”的总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条块结合,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形成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加强规划引领、长短结合,把项目谋划与“十三五”规划有机结合,既要有利于当前扩投资稳增长,又要有利于长远打基础创优势。加强短板建设、经济与社会结合,努力弥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加强资金筹措、政府与市场结合,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各项建设,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促进经济稳定向好和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债券支持

       国务院决定发行专项建设债券、建立专项建设基金,用于支持农网改造等“三农”建设、轨道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西部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等5大类22个领域。各地、各部门要做好谋划、强化配合、扎实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1.加快推动第一批项目落实。加强与国开省行、农发行郑州营业部和省投资集团沟通、衔接,争取专项建设基金和配套建设资金尽快落实到位。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和市轨道公司要周密部署、积极协调,扎实做好第一批项目推进落实工作,确保年底前所有项目必须开工并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专项基金的撬动效应,通过投资拉动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对于轨道交通5号线、郑州国际陆港等4个在建项目要抓紧协调,落实项目配套建设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对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片区地下综合管廊、郑州鲜易温控供应链产业基地等4个正在办理前期手续的项目,各开发区和市轨道公司要组成专题协调小组,明确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时间节点、负责人,确保年底前开工建设。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建立项目进度旬报制度,加强项目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轨道公司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2.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做好第二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的材料补充、衔接、沟通、争取工作。做好后续批次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的谋划、储备工作,对本区域内所有符合国家5大类22个领域、预计明年上半年能够开工的项目进行摸底,确定重点争取项目名单并加快前期手续的办理工作,提高后续批次上报项目的成熟度。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六处、农业发展银行河南分行营业部对接,做好项目信息资源共享。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各单位要抓紧启动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按照国家支持领域建立重点争取项目库,形成争取一批、上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梯次推进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城建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科技局、市城管局、市住房保障局和市属各投融资平台、轨道公司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强化资金统筹安排。加强与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衔接协调,统筹调配各类资金,加大重点项目配套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市轨道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市交建投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申报发行工作,积极做好全市第一批三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停车场专项债申报发行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统筹安排地方债券资金和专项建设债券资金,集中支持前期工作扎实、进展顺利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轨道公司、交建投,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抓好重大项目谋划和建设

       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陆续推出了11个重大工程包,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跟进,大力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建设。

1.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按照国家发改委陆续推出的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清洁能源、油气及矿产资源保障、粮食水利、交通、生态环保、健康养老、城市轨道交通、现代物流、新兴产业、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等11个重大工程包,各部门、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加强谋划,主动跟进,加强与对口省直部门沟通衔接,对于需要国家层面审批、核准或协调重大事项的项目,做好应报尽报,确保本辖区、本行业更多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工程包。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加大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抓前期、促开工,抓进度、促投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细化审批事项和建设条件,定事定人定时落实,确保郑东新区金融创意谷等11个应开未开项目10月底前全部开工,友嘉精密机械产业园等20个拟提前开工项目年内实现全部开工。强化县(市、区)建设环境主体责任,重点保证51个计划竣工项目和521个在建项目施工环境,跟踪服务,做好雨季、冬季施工预案,确保项目顺利施工,力争后4个月新增投资1160亿元。强化项目统计入库工作,抓紧完善61个重大项目入库前置条件,争取全部纳入统计项目库。通过持续督导,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力争全年完成投资4000亿元。同时各县(市、区)、市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安排,认真选报2016年省市重点项目,确保省、市重点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为明年强投资打好基础。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重点项目办

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进度

1.加快2014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对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资金到位率、投资完成率及资金支付率较低的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加快进度,确保2015年10月底前上述项目“三率”达到国家要求的90%以上。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做好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推进工作。及时将投资计划转发到项目单位,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加快资金拨付。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效率,确保项目工程进度,争取资金下达后即可开工并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尽早做好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报工作。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方向,尽快谋划一批项目,加强与对口省直部门沟通衔接,扎实做好资金争取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调整项目建设进度。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中牟县贾鲁河生态治理工程等13个存量资金调整建设项目的协调、推进,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进度,年内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拉动效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

1.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谋划力度,尽快出台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和意见,确保完成《郑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确定的推广应用5500辆新能源汽车的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2.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善出台《郑州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至2015年底,在全市建设大中型充换电站4座,各类充电桩800个以上,确保满足全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需要。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3.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鼓励企业满足订单、达产增效、扩大产量,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至2015年底,力争全市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12000辆,争取实现产值100亿元。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4.加快推动富士康电动汽车项目落户郑州。积极推进富士康与新能源汽车优势企业的战略合作,探索切实可行的合作模式,拟定选址意向,尽快启动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五五办;责任单位:郑州经济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加快电网建设

1.抓紧谋划储备项目。组织编制《郑州供电区“十三五”电网规划》,依据规划组织开展城市电网和农村电网的项目储备,计划2016年、2017年配网投资不低于10亿元。积极争取省对郑州及五县(市)地区电网建设投资倾斜,逐步实现110千伏变电站在中心城区深入落点、全面覆盖县域产业聚集区和新市镇、10千伏配网装备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低电压”问题全面消除。预计到2020年投资200亿元,建成一流城市电网,全面满足郑州都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需求。

牵头单位:市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加快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推进2015年郑州农网改造升级投资4.94亿元,安排5项110千伏工程10207万元、2项35千伏工程2108万元、1344项10千伏工程37102万元。

牵头单位:市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加强城市配电网建设。结合实施《改善民生、提升电力保障水平三年行动计划》,以中心城区13座变电站建设为抓手,超前启动中心城区输变电项目选址和设计,加强国土、环保、规划、电力等部门的协同攻坚,破解变电站“落点难”问题,加大市区变电站的布点。2015年计划安排城市110千伏高压配电网投资10.2亿元、10千伏及以下中低压配电网投资5.7亿元,确保项目年内投运。

牵头单位:市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

4.完善主干网架。加快500千伏郑州北变等5项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建设进度,确保郑北变年内投运,建成围绕郑州中心城区的500千伏环状网架。加快开展220千伏红旗变等17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110千伏苏屯等58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建设进度,加强城区电网结构,优化变电站布点,逐步解决市区报装受限问题,提高供电服务能力和民生保障水平。

牵头单位:市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积极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

1.建立企业项目库。摸清具备条件、有合作意向企业和项目底数,纳入省、市企业项目库,给予重点关注和支持。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

2.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对上沟通联络,认真组织落实国家、省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有关精神。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研究出台具体支持政策。结合郑州市实际,提出企业参与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七)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摸清投资需求。谋划梳理我市“十三五”期间轨道交通、市政道路、棚户区改造、市政管网、防洪除涝、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供水供气供热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停车设施、生态园林等建设项目,科学测算投资需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编制我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各专项规划。研究编制我市“十三五”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我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建委、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保障局、市交通委、市园林局、市水务局、市轨道办

2.做好项目谋划。重点围绕国家专项建设债券支持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出的轨道交通、综合管廊、公共停车场、棚户区改造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包,认真谋划筛选重大建设项目,建立滚动实施项目库,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住房保障局、市轨道办等。

3.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股权投资、新型城镇化基金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我市“十三五”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争取更多城镇基础设施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专项建设债券支持范围。加大PPP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推介力度,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PPP项目库,分批推介成熟项目,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等。

(八)提升郑欧班列运营水平

1.积极深化境外合资合作。加强与哈萨克斯坦、波兰、白俄罗斯等铁路公司合作。2016年3月31日前,力争成立合资公司。深化与俄铁、德铁等境外铁路公司合作,通过集装箱分段加挂、过境中转集拼、冷链运输等新兴业态,实现郑欧班列服务产品多元化。加强与郑欧班列沿线国家对接,拓展郑欧班列的覆盖区域和业务范围,2015年年底前力争开辟郑州至中亚、土耳其、卢森堡等国家和地区的新线路。

牵头单位:市口岸办

责任单位:郑州经济开发区

2、加快开行郑港班列。加强与重要港口以及船运公司合作,尽快开行郑州与国内主要港口之间的固定班列,使郑欧班列业务向东辐射日韩,实现郑欧班列向东与海上丝绸之路对接。2015年年底前,研究制定对郑港班列开行前期的扶持政策。

牵头单位:市口岸办

责任单位:郑州经济开发区、市财政局。

3.大力开展多式联运业务。加快推进郑州国际陆港多式联运监管中心建设,支持其先行先试、创新发展,尽快开展符合内陆多式联运发展方向的进口拼箱、整进分出、过境中转集拼业务及运输国际商业快件、国际邮件等业务。加快开发打造国际快递产品“丝路宝”,力争2015年12月底前实现郑欧班列双向运邮常态化。

牵头单位:市口岸办;

责任单位:郑州经济开发区

4、加强铁路口岸建设。依托省电子口岸平台,实现对郑州国际陆港的业务覆盖;加快郑州国际陆港与跨境贸易电子口岸通关服务平台对接,尽快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业务。

牵头单位:市口岸办

责任单位:郑州经济开发区

5.加大对郑州国际陆港的资金支持力度。2015年年底前,补充追加郑州国际陆港公司注册资本金,并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口岸办、郑州经济开发区

(九)认真落实国务院年度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5〕26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委经济体制改革近期重点改革事项和郑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实际,按照“分类推进、分段开展、有序进行”的原则,梳理经济体制改革领域重点改革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责任部门,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推进、落实改革任务,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

(十)加强与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新十年规划对接

抓好国家编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新十年规划的机遇,围绕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新兴产业、物流中心建设等领域,认真谋划融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加强与省、国家对接,积极争取更多政策支持郑州都市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按照“一区三圈八轴带”的空间布局,围绕交通一体、产业链接、生态共建、服务共享等重点任务,推进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深化毗邻城市合作,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商都为目标,积极谋划推进郑州与开封、许昌、新乡等周边城市融合发展,推进同城化,构建组合型大郑州都市区,打造核心增长极,培育国家级新区等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壮大都市区的综合实力和提升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区域经济联动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相关部门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责任,勇于担当

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一定要深入理解国家和省作出的战略部署,认清我市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任务,把稳增长保态势抓好重点事项落实作为实践“三严三实”的具体行动,按照“三准三专三聚三提”要求,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加强谋划,积极推进。

(二)强化配合,形成合力

推进工作中要加强对接,密切配合,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协调联动机制、重大任务分工协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市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对接,争取国家和省更多更大支持。

(三)强化督查,确保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把落实近期重点事项作为下半年稳增长保态势的重要工作,明确时间节点,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按照既定要求扎实推进。要结合“三查三保”活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实。